存在即合理,合理的点在哪里.....
信件编号: | 17241144757189 | 来信时间: | 2025-06-16 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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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 |
内容: | 六安市金安区人社局工伤股及其工作人员,漠视百姓的切身利益和正当权利。因本人对工伤等级有异议,请求主管单位给予合理解释。至今不作任何解释和说明,相关单位的回复答非所问避重就轻,严重违背中央八项规定。这样的漠视群众和不作为,是否称职?同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报警,政府及公安机关如此重视,是不是因为报警人员的金安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反观我的工伤等级及相关赔偿,为什么如此之难,就可以说是置若罔闻。事情发生到现在已有大半年有余,本人见到的只有推卸责任,不作为,和政府的两面派。严重侵害百姓的利益就这样理所当然吗?这样不负责,不作为,就没有人管没有问,拿着财政工资来养老,这样的行径可想而知,作为区级招聘人员的合理诉求,有关部门和个人都是这个态度,老百姓的合法权利谁来保护,难道现在还在体现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金安区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5-06-18 08:4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查,您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12345热线渠道反映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问题,金安区人社局已向您解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依据和相关流程,并告知您若对鉴定结论不服,根据《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于15日内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向您进一步解释了劳动能力鉴定过程和依据。另您已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该问题,金安区人社局在4月10日接访时现场对您解答了相关政策,信访事项相关答复详见《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安区人社局,电话:0564-515075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